基隆市立南榮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實行細則
二、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第五條
二、宗旨
因應特殊教育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生活、就業轉銜等需求,並結合社會
各種資源,提供統整性之特殊教育及評量、教學、行政等相關支援服務。
三、工作執掌
主任委員兼召集人:
1.審核特教之工作計畫,並領導實施。
2.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委員會議,協調各有關人員。
3.聘請特教專業教師。
副主任委員:
1.推動特教之工作計畫。
3.參與特教學生之個案研討會議。
4.協調特教教師課程的安排,及學生之輔導事宜。
執行秘書:
1.特教工作之計畫與執行。
2.特教行事曆之擬定。
3.各項會議之籌備及召開。
4.出席特教相關各項會議。
5.協助輔導處與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之協調工作。
6.與其它特教單位之工作聯繫。
7.教師研習及公差人員之遴選。
8.醫療機構之聯繫與尋求支援。
9.特教輔具的申請及特教相關經費概算的編列及預算之執行。
10.學生入班鑑定之籌畫與執行。
11.學生各項獎助學金、補助金之申請。
12.十二年就學安置相關事宜
13.接受轉介及診斷鑑定工作。
14.資源班排課相關事宜
15.畢業生的追縱輔導。
委員:教務主任
1.協助調整特教學生之班級安排。
2.協助處理資源班調代課事宜。
3.特教學生之成績處理與登錄。
4.協助資源班排課相關事宜。
委員:學務主任
1.協助遴選具有特教理念之導師來接納特教生。
2.協助特教生出缺席之管理。
3.特教生獎懲記錄。
4.協助辦理特教生參加校內外各項活動。
委員:總務主任
1.規畫與設置校內無障礙空間。
2.協助特教生所需之各項設施之規畫、採購與維修。
3.協助特教設備及財產之登記與報銷。
4.提供校內各項教具、視聽器材和安排特別教室予特教生使用。
5.學生各項獎助學金、補助金之發放
委員:人事主任
1.鼓勵或表揚優秀之特教教師。
2.協助特教教師晉用,並辦理特教津貼及輔導教師費等事宜。
委員:會計主任
1.協助資源班各項概算之編列。
2.確實執行特殊教育專款專用。
委員:資源班教師
- 協助轉介學區內之身心障礙學生,及接受鑑輔會安置轉介之學生,協助學
生畢業轉銜工作。
2.建立學生個案資料,擬定每位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3.選擇教材、改編教材、製作教具。
4.實施教學及加強學生生活教育及心理輔導。
5.依照特殊學生之程度與需要,安排學生回歸班級與科目之相關事宜。
6.與普通班教師保持聯繫,並交換教學心得,進行教學與評量工作。
7.與家長保持聯繫,配合學校親職教育,並提供家長相關特教訊息。
8.擬定資源班之各項工作實施計畫。
9.參加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IEP會議
委員:普通班教師
1.接納並願意輔導特教生。
2.安排合適的座位以利特殊學生學習。
3.協調各任課教師接納特殊學生。
4.協調班上同學擔任特殊學生輔導員。
5.參加班上特殊學生個案研討會及個別化教育方案會議。
6.與特教教師保持聯絡,交換輔導心得。
7.參加研習,充實特教知能。
委員:學生家長
1.觀察學生在家及社區之適應情形,並隨時與教師聯絡,交換輔導心得。
2.參加與學生有關之會議,如: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鑑定安置會議、IEP會議。
3.與教師配合做教學相關之事項。
四、組織圖與委員名單
1.本校『特教推行委員會』編制成員名單
職稱 |
姓名 |
本職 |
備註 |
主任委員 |
許文璋 |
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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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黃宗源 |
輔導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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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
江美櫻 |
特教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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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尤四維 |
教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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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林益源 |
學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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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黃明智 |
總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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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朱啟義 |
會計 |
|
委員 |
江麗瑩 |
教學組長 |
|
委員 |
潘春秀 |
普通班 教師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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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莫為恩 |
特殊教育 教師代表 |
|
委員 |
范柳清 |
特殊教育學生 家長代表 |
另聘 |
委員 |
呂佳婉 |
特殊教育學生 家長代表 |
另聘 |
委員 |
楊碧雲 |
特殊教育學生 家長代表 |
另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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